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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行楚)2024-03-3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行楚)


    2023 年,本人作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
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龚行楚,男,1982 年 1 月出生,2003 和 2009 年在清华大学
化学工程系分别获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13-2014 年赴美国明
尼苏达大学药学院进修。长期从事中药质量控制和制药工程研究,
在中药和天然产物提取分离工艺研究和检测方法开发中积累较
多。担任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制药工程分会副秘书长和浙江省药
学会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 SCI 源刊《Separations》编
委、《ChemoSensors》专题编委、《中草药》《分析测试学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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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灸与草药》 英文版)刊物的青年编委、 中国现代应用药学》
特邀编委。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20 余篇,其中 SCI 收录
70 余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4 项,软件著作权 12 项,研究
成果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特等奖 1 项(2020 年)、黑龙江省科技
进步二等奖 1 项(2021 年)、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2 年)。
现任浙江大学药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药物信息学研究所副
所长,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2023 年 9 月 27 日起至今担任中
恒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
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
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最大限度发挥所学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中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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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起,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
      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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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应 参 加 董 亲自出席次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 参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数(现场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席 1 次;通               加会议
                         讯出席 8 次)

   龚行楚             9次     9次           0次    0次         0次          2次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风控合规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风控合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中恒集团独立
      董事起,本人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均投出同意票,出席专门
      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控合规委员会

 龚行楚          0次              2次                2次              0次

            各专门委员审议议案具体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中恒集团关于审议中恒集团 2023 年度经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审议通过议案
                    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中恒集团关于核定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 审议通过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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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 2022 年度绩效奖金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1.《中恒集团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中恒集团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 审议通过议案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恒集团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本人以
    通讯方式出席了该次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续作资管计
    划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本人通过认
    真审议会议材料,综合考虑理财产品前期收益及资管计划的风险
    评估,本人认为通过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
    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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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
还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七)现场考察、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现场考察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赴公司
梧州本部进行现场调研。在现场调研时,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深
入交谈,了解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运营情况等,也积极
借助自身在药学研究方面的经验,与公司管理人员共同探讨。
2023 年 12 月 18 日,本人赴南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
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与管理层沟通情况
    本人于报告期内与公司管理层通过会议及通讯等方式沟通
18 次,听取其对公司研发、市场前景及发展面临困难等各模块
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
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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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
的意见及建议均给予采纳,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
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
审计机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续作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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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后执行。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
见。本人认为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资产管理计划。通
过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人对公司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人员的履历、任职资格相关材料进行了
审查,本人认为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和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
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了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绩效奖金核定材料,对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2022 年
度绩效奖金发放予以认可,并综合考虑医药行业及国内经济形势
的变化,同意公司拟订的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五)资本运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双钱实业进行股份制改
造的议案》和《中恒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申宏中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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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等若
干议案。本人经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
况和研判资本市场发展趋势,认为双钱实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事项,
有助于公司子公司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升治理水平;投资设
立健康产业基金事宜,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运作效率,实现内生
式与外延式双轮驱动。因此,本人对上述资本运作事项作出了同
意的表决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披露了 99 份公告,其中定期报告 4 份、
临时性公告 95 份,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
被收购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
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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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
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
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龚行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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