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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4-41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1,687,2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7%
实际回购金额                  9,899.2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17 元/股~9.75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
露《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115 号)。
    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5 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6 号)。

       (二)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 11,687,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回购最高价格 9.75 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 7.17 元/股,回购均价 8.4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8,992,659.01 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浙江海正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临 2023-115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6,958,966            6.37           16,056,860            1.3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30,914,711          93.63        1,191,816,856        98.6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489,100            1.53           30,176,300            2.50

      股份总数               1,207,873,677         100.00        1,207,873,716      100.00
       注:
       1、上述“本次回购后”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的股本情况,该数据来源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首次披露第三次股份回购事项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
总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2 日,“海正定转”未解除锁定的 5 张可转债完成转股,公司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增加 39 股,公司总股本变为 1,207,873,716 股。

    (2)2024 年 1 月 31 日,可转债转股形成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共计 39 股由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转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
    (3)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共计 97.06 万股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转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

司总股本不变。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HPPC
Holding SARL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14 号),公司向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59,931,506

股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 36 个月。2024 年 3 月 25 日,上述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共计 59,931,506
股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转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1,687,20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股份拟用于
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
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