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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
泰股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新颁布或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影
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 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1
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将按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

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

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

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

                              2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单项

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

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

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追溯法调整 2023 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要求,对于在

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13,900.07        60,717,573.40   -96,326.67

盈余公积                    916,543,540.05       916,533,907.38    -9,632.67

   未分配利润            5,028,164,973.21      5,028,078,279.21    -86,694.0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
                                                                  单位:元

    项           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110,224.27        79,013,897.60     -96,326.67

   盈余公积             870,182,816.15       870,173,183.48     -9,632.67

未分配利润            2,145,921,560.57      2,145,834,866.57    -86,694.00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

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