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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家化:上海家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4-23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
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3,029,480 股限制性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
 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和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向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72.10 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工作,向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6.50 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由于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存在部分未达标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1,341,267 股限制性股票。
    11、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售股 1,561,958 股上市流通。
    13、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和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 2022 年、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
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4、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1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和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7、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售股 383,961 股上市流通。
    18、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离职,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存在未达标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
次共计回购注销 2,359,334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离职,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存在未达标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
次共计回购注销 2,739,480 股限制性股票。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书面或邮件方式的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4、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6、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七次董事会和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8 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29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离职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
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29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根据《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8 月修
订)》(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鉴于首
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次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回购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195,880 股。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度考核目标为:业绩考核目标(A):营
业收入(X1)=94 亿,累计净利润(Y1)=22.3 亿,业绩考核目标(B):营业收入(X2)
=86 亿,累计净利润(Y2)=19.2 亿。实际营业收入为 X,实际累计净利润为 Y,解除限售
系数 K 的公式为:当 X≥X2 且 Y≥Y2 时;解除限售系数 K=【(X-X2)/(X1-X2)*0.2+0.8】
*0.5+【(Y- Y2)/(Y1-Y2)*0.2+0.8】*0.5,其中当 X≥X1 时,X 按 X1 取值;当 Y≥Y1 时,
Y 按 Y1 取值。当 X<X2 或 Y<Y2 时,解除限售系数 K=0。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X)为 6,597,599,900.71 元,即 X),再进行
本次回购注销。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8
月修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
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