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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刚)2024-04-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   刚)


    作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独立
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赵刚:男,1977 年 5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
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助理研究员、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财务管控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南都物业服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 19 日起至今
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本人认真履行了应有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
席了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会议。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
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本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并提出了意见
或建议。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审计
机构的聘请、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利润分配、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发


                                  - 1 -
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数
    5           5          4        0        0           否           0
    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
的情形。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及关联交
易、财务信息披露的进一步规范、内外部审计的有效沟通等方面给予了高度关注,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关于审阅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第一次书
2023 年 1 月 4 日                                                  同意
                      面意见
                      1、关于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    2、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特殊普通合伙)的建议
2023 年 4 月 27 日    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                 同意
2023 年 8 月 21 日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审核                   同意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                 同意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审查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
绩效考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薪酬确定依据明确,薪酬发放履行了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月 13 日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       同意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市场环境,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长期发展战略进
行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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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月 13 日 关于 2023 年度经营目标的意见                  同意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度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
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
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
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
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
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
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
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
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
为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 3 -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
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年度例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
司 2023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5、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担保的情况。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人认为该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
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
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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