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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浙江龙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梁永明、赵刚及1名董事卢邦义组成,
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梁永明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23 年 1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就 2022 年度审计
事项进行第一次沟通,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就审计的工作范围、时间和人员的安排进行了沟通。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成
员介绍了公司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沟
通,审计委员会也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醒年审会计师就关键
审计事项后续进一步向公司核实后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
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通过询问公司有
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尤其重点关注对外
担保、资金占用、房地产业务的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落实好上市公司监管新
要求、化工业务的安全环保、碳足迹及碳税的政策理解等。通过与年审会计师以
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认为:公司的经营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
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
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认真负责地做
好核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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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要求年审会计师更加谨慎、综合判断各项审计的依据,各项工作做到更加
规范,确保公司审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经初审后的公
司 2022 年末的财务报表,2023 年 4 月 13 日,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
交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委员会成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期后事项等事项给予了进一步审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
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步审计意见
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向管理层进行询问。
    2023年8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半年度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重点关注:公司业绩下滑原因、财务数据变动、对外投资项
目进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变动、德司达诉讼进展以及房地产项目进展等情
况,在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沟通。
    2023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数据变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变动、德司达
诉讼进展以及房地产项目进展、内控架构体系等情况,在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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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的各项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
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天健的会计师
商定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
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
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
资、德司达诉讼及经营业绩等情况积极与天健会计师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
审计时间安排,天健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审阅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有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全面履行了其审计责
任。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是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审计委
员会同意将该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董事会审核。
    (三)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度,公司完善
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内部审计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
作,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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