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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 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
1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总额为 65,000 万元。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为金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979.99 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 2.7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为提高自主融资能力,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 1 亿元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不高于 3%。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
贷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本次
担保为非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授权公司经营
班子办理相关签订合同事宜。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 亿元
    注册地: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 169 号 4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黄琛杰;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木材(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
生鲜肉类、水产品、农副土特产品(限初级农产品)、不再分包装农作物种子、
肥料、饲料、纸张、纸浆、糖蜜、桔水、矿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有色金属
(除国家专控产品)、钢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仓储及保管服务(国家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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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证经营);物流管理咨询服务;农产品的包装,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装卸
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
准为准);货运代理;对市场开发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会议会展服务;冷冻、冷藏服务;禽畜批发及零售;保健用品、
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桥公司最近一年(2023 年)的财务状况如下(经审计):资产总额 78,314
万元,负债总额 49,823 万元,净资产 28,49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62%,营
业收入 26,091.22 万元,净利润 25.22 万元。
    (二)金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三)偿还情况说明
    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金桥市场”)是金桥公司开发建
设项目,该项目分二期建设,总预算投资 15.26 亿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 投资 13.81 亿元。项目建设为交易大棚、加工车间、商铺、大型冷库
以及酒店、公寓等商业配套,现已发展成为以蔬菜、粮油为主力业态的综合性一
级农产品批零市场。目前金桥市场物业出租率为 85%。
    金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实力持续增强,资产负债率也逐年向好,
2021 年-2023 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03%、63.33%、63.62%,公司历年为金桥
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约行为,未来经营情况看好,可按期归贷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简称“本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证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
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五)违约处理:1、行使债权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
措施:2、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3、行使债权人就被担保债
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六)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
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2、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授信人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金桥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补充营运资金,公司作为母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可提高其自主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其高质量发展。金桥公司
以往担保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五洲交通作为母公司能及时关注其生产经营及财
务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
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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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认为金桥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
保,金桥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多业态、多渠道、多措施提高园区经营,园区
经营实力持续增强,发展形势稳步向前,且公司历年为金桥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
约行为,未来经营情况看好,可按期归贷款,同意公司对金桥公司向光大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4%,担保余额为 17,979.99 万元。提供该担保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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