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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山: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2024 年中国华电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贷款,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保理业务;同意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
方式办理不超过 15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 8 年,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就每项融资
                                      1
租赁签订独立合同。
    上述贷款利率(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
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LPR)报价利率。公司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不需要对上述事项提供担保。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6.3.18 条第(二)款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
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
司及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
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
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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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并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
生效后生效并实施。
   (五)同意《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投资管理办法》,并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
生效后生效并实施。
   (六)同意《关于修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修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并自本次修
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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