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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或“毕马威华振”)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毕马
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毕马威华
振在2021-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
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
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
业指导意见,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延续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
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
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
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度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
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
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
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拟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
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
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的责任轻
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
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业务的收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4万元,与2022年审计费用一致,其中,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1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费用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毕马威华振的实际工作情况
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
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