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3-2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空港科技园
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在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
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的需要,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我们认可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
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 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预计值,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