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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超)-已离任2024-04-12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超)


    本人作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3 年的

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运行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出意见与建议,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邓超:男,1965 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中共党

员。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深

圳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完成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职务。

    (二)是否存在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议案 13 项;召开董事
会 12 次,审议议案 43 项,本人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董事姓                                                             情况
  名     应参加            以通讯                   会否连续两   出席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次数
 邓超      12       1        11       0       0         否         2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审议事
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
的准备。在会上能够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
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
独立意见,有力地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

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

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薪酬与考核
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委员
会会议 1 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财务报告等重

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22 年度及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了解

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
了解内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内审部门工作,提高了内审部门工作质
量和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年度审计事项与承

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环境与表现
以及集团整体业务发展趋势,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
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保持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内部考核机制的
持续关注,2023 年 11 月带领公司董秘、董办成员前往湖南钢铁集团
交流学习企管经验。
    (六)法规政策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针对 2023
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通过参与线上培训等方式,
系统学习理解新规修订要点和监管案例,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至今,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保持了利润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

年度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

股东派发 1.5 亿元现金股利,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超

过 49%,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有关规定,2023 年共发布临时公告 64 份,定期报告 4 份,在 2023

年度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职业背景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

专业能力和经验,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监

督公司按照董事固定津贴标准严格发放董事津贴,同时认真审慎地考

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核算及发放薪资。本人认为公司相关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发生异动的激励对象所获授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价格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

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

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

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邓超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