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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境
内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已按计划完成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现将 2023 年度对安永华明审计
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安永华明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安永华明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选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时,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
永华明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2022 年度的审计
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安永华明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
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进行审前沟
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安永华明关于 2023 年审
计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评价
    (一)独立性评价
    安永华明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且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
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安永华明和本公
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
营关系;审计项目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
本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
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
性的要求。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安永华明根据公司规模配备了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组
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
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安永华明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执业规范要求执行了恰当的
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
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的基础做出的。安永华明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