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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能源:上海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2024-03-2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审议
的《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
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
项说明》。全体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
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
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
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
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
不存在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的风
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同意上述风险评估报告。
    3、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系
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
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魏   臻     吴   娜    朱义军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