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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药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3-13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增实施地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药玻”或“公司”)新增“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耐水

药用玻璃瓶项目”(以下简称“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或“本项

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地点为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药玻路 1 号总

厂厂区”。

    ●本次增加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增加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8,646,366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7.1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6,494,691.54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174,380.88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42,320,310.66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

第 109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相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计划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
  1                                    120,000.00           119,556.80
         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
         年产 5.6 亿只预灌封注射器
  2                                     93,000.00            67,092.67
         扩产改造项目
               合计                    213,000.00           186,649.47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

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23-051)。

      三、本次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与原因

      为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

置,公司拟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

目”新增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 山东省淄博市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1
         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 沂源县经济开      经济开发区、山东省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发区            淄博市沂源县药玻路
                                              1 号总厂厂区

    综上,本项目拟新增“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药玻路 1 号总厂厂区”

1 个实施地点。

    四、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为了把握市

场机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

具体实施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

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

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

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
点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山东药玻本次增加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

经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山东药玻本次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

目增加实施地点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本次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

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

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