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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主要行业:制造业(333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 家)、批发和零售业(18 家)、建筑业(15 家)、房地产业(8 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
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
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
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
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
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
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昕,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闪闪,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符永富,2009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
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因在关联关系审计、细
                                         中国证券监督管   节 测 试 程 序 等方 面 存
           2022 年 3 月
张昕                      行政监管措施   理委员会上海专   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而
              14 日
                                         员办             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
                                                          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 134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2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 32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
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
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 134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
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
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综上,同意公司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同意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
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34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02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2 万元(含税)。
    3、本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2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32 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