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洪林)2024-04-0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洪林)

    本人作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投发展”或“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
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议案,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
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
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08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处长、人
才办主任、常务副院长;2010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
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理事会副理事长、创新人才研究会
常务副会长、人大附中朝阳分校校长、人大附中朝阳分校东坝校区校长。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
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
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12 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两种表决方式积极出席历次会议,出席了 2 次现
场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 8 次非现场董事会,出席了 10 次本人担任委
员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
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 2023 年,本人会定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工作安排,
亲临公司现场进行办公和考察,以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人会通过现场、电话、邮件、
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
向我们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
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并且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
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
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
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
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期
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董事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均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板
块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综
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符合相关方
案及规定,薪酬决策及支付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且均已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董事会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郭洪林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