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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0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股(含),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44)。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3,417,94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低价为 5.69
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59,674.3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 18,784,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7%,购买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低价为 3.38 元/股,回购均价为 5.3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9,619,632.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期间,公司股东中城骥瑜(浙江)实
业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20,700 股,成交总金额
6,168,406.15 元(含手续费),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88)。
    除上述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1、有限售股份                669,040       0.09     669,040       0.09
2、无限售股份            760,666,196      99.91 760,666,196      99.9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8,784,447      2.47
3、股份总数              761,335,236     100.00 761,335,236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8,784,447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
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
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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