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1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再次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丽
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162,306,296 21.32
2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98,474,908 12.93
3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 59,020,700 7.75
4 洪一丹 41,380,075 5.4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5 18,784,447 2.47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 孙婕 16,586,969 2.18
1
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申
7 14,032,600 1.84
鹿鸣起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215,379 1.47
9 朱宝良 10,378,093 1.3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10 10,343,000 1.36
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 162,306,296 21.34
2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98,431,598 12.94
3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 59,020,700 7.76
4 洪一丹 41,380,075 5.4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18,784,447 2.47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 孙婕 16,586,969 2.18
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申鹿
7 14,032,600 1.84
鸣起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215,379 1.47
9 朱宝良 10,378,093 1.3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10,343,000 1.36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注:2020 年 6 月 24 日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表
决权委托协议》,红楼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 77,269,101 股股份所对应
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为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行使;红楼集团有限
公司将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 21,205,807 股股份的表决权,亦
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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