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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4-2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并送达全体

委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委员3人,实到委员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委员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杨铭先生、严
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查阅杨铭先生、严杰先生的履历
等相关资料,两位董事候选人均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董监高
任职资格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未持有公司股
份。同意提名杨铭先生、严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委员:




陈洪             周在峰              邹燕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