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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19  

                                                               2023 年报文件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梅花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兴华、卢闯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兴华、卢闯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

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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