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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诚)2024-04-0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诚


    本人作为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
天盐业”)的独立董事,2023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
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诚,男,1988 年出生,北京大学信息管理及国家发展研究
院双学士学位;曾在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任高级咨询顾问;2013
至今任职于和君资本,任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亦不存在影响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1 次。本人认
为,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加会议
陈诚        11            11         8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
责,参加专门会议共 2 次,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股权
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合
法有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
报告公司财务、及业务状况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本人参与了公司组织的全部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实时与投资者就提问进行交流。同时,本人
积极促进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现场调研接待、投资者热线、公
司邮箱等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投资者
交流渠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
主要股东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电话和邮件咨询等方
式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联系,并且现场调研重要生产基地
1 次。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
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了解议案内容提供了便
利条件,积极有效配合了工作,为独立董事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
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战略发展或生产经营所需,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
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
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雪天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内的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并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雪天盐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
届满。据此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制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向新增的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方案的制定、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拆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拆分所属子公司
安排持股计划。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
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2023 年 6 月,王哈滨先生因职务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
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同意聘任刘少华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杨立树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刘少华于 2023 年 10 月因职务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
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相关议案,同意聘任陈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至此,公司完成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相关工作,所有聘任提名、审查、
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董事变动情况。2023 年 12 月代启智先
生因职务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代启智先生辞
去职务后,在公司未担任其他职务。截至辞任董事批准当日,代启智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内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承诺
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代启
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低于规定的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后续,本人将按照《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八)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按时披露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
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
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有
关规定,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本人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
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
   本人在 2023 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
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决策能力和实践经验,严谨公正地发表意见,为客观公正
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
挥积极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签名:




            陈诚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