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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赤峰黄金:赤峰黄金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30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27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 7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4 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7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8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 2024 年度融资总额度的议案》                       √
  1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于《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9、10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建华、杨宜方、吕晓兆、高波、周新兵、董
淑宝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88        赤峰黄金            2024/4/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须提供
以下文件:
    1.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
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
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七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淑宝、李楠

    联系电话:010-53232310

    传     真:010-53232310

    电子邮箱:IR@cfgold.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七号

    邮     编:100161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4
  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4 年度融资总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项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