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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马应龙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 鹏)2024-04-1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       鹏)


    本人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毛鹏,男,1982年生,法学学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等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


                                1
人均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发

表意见并投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毛鹏          7            7             5        0       0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本人在

前述四大专门委员会中均任职。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按

时参加了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提

名、高管薪酬与考核等有关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三)参加业绩说明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

明会”、“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一起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就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

答。

    (四)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在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与会计师

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加审计沟通会议,跟踪审计进展,沟通

审计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


                                     2
管理成果。

     除此以外,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等多种方式,

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从会议组织、文件报

送、公司情况汇报,到组织实地考察,公司均能做到按期、按时、合

规、合理地安排与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12月,本人曾就公司《关于出售股权退出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此项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聚焦主导业务领域发

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3月,该项交易完成,公司披露

了《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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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

步实现。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

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

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茅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茅涛先生自 2001 年以来在公

司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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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黄其龙先生担任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黄其龙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茅涛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本人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茅涛先生自 2001 年以来在公司从事财务

管理相关工作,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

力,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津贴标准下发;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议,依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持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湖北辖区开展的独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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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改革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在重要事项上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关键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也将持续加强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水平。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毛 鹏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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