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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滦股份:开滦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3-30  

                                    2023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梁俊
娇、李凤明、伏军对 2023 年度任职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
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梁俊娇、李凤明、伏军的任职经历以及
2023 年度履职情况,三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
企业和为前述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的单位担任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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