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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 1984 年 6 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 19 号国际传播大厦 5 层
22、23、24、25 号房。
     首席合伙人:魏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34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1,954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40.3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74.4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 6 家,承接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
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
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5,000 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人次、纪律处分 2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未复核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琴,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未
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 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2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圆全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
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65 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5 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事项进行审议,审计
委员会对天圆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认为天
圆全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将《关于公司聘
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80 万
元,其中: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