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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欣)2024-03-3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欣)


    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
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
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欣,男,汉族,1969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
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4 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
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中美
中小企业国际交流联络处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第四分院
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2、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意外,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含)以
上或者在公司前 5 名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
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
序或法律法规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会次数     次数

 张    欣        4           4          4          0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属战略、薪酬
与考核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当中。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战略委员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   欣              1                 1          0          0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数
 张   欣               次数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欣                1                 1          0          0

      履职中,我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围绕公司各事项进行审
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支撑。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
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
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能够就审议
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
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
效监督。本人积极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意
见的落实情况,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促进作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
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
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
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
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
在公司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
司现场工作,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
解。本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畅通有效的沟通,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准备工作;各项会议召开前,公
司都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公司为我工作提供了便
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参与认购城投宽庭保租房 REITs 项目。我认为
该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平、对等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
诺事项。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董事会未作
出针对收购的决策和措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行业发展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细致的核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我将秉承审慎、勤
勉、诚信、负责的原则,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张欣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