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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方华锦

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签署了《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煤、石油焦、

灰储存及输送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约为 70,206.08

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79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

目指挥部办公楼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金晓晨

    主要股东:华锦阿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一般项目:

陆地管道运输,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

                                  1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

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

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原煤、石油焦、灰储存及输送工程总承包(EPC)

    合同金额:70,206.08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

安装费、建筑工程费、安全生产费、EPC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暂列金

等。其中合同设备款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等。

    履行期限:开工后458天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工期延误违约、根本违约、质量违约、执

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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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

司物料输送业务的经验积累,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品牌影

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

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

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

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报备文件:

    1、《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煤、石油焦、灰储存及输送工

程总承包(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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