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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焕珍)2024-03-2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焕珍,女,1973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南宁同
 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钦州分所负责人,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
 任东罗矿务局南山矿会计,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宁华泰天正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广西中和联合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师,百色世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讨论,详细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就股东利益密切相关重点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股东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次数
何焕珍      7          7        4            0       0        否         2
     在参与公司2023年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
 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秉承审慎原则,对董事会各项议题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否决

                                       1
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在历次专委会中,我充分
发挥会计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各项议题,积极参与研究讨论,从降低企业经营和
投资风险等角度,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决策效率及
水平的有效提升贡献力量。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7天。我注意加强与公司经理层的沟通交流,通过电
话沟通、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价、舆情等信息。专
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我除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外,还向公司收集必要
的生产经营数据及信息等决策资料,以确保表决意见客观,充分维护公司发展及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在公司开展2023年度审计工作前,我还组织审计委员会,与
公司总会计师、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围绕关联交易、
重大投融资、企业内部控制等审计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讨论,保障了年度审计
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我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出席了公司在
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生产经营
及建设发展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好互动关系的建立。公司也
全力配合我开展相关工作,不仅主动提供全面详实的决策基础材料,还及时对我
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和沟通,积极落实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重要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
重点关注事项出具了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原
始记录、交易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和生产经营数据资料,并就本年度预计


                                   2
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中尧水
厂土地等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部股东利益。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
审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会后,公司也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签署关联交
易合同,并将交易全部控制在会议决议范围内。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亦无被收购上市公司
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经过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持续地监督
和审查,及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我经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2019-2022连
续四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由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
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为此,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桂华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蒋俊海先生不


                                    3
再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叶桂华女士的履历、
专业知识和能力等任职资格及其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叶桂华女士符合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对本次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的会
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
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选举。
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且
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拟任董事、高管人选分别出
具了相应的承诺,我也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南宁市深化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文件
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
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根据此前董事会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核定
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查阅了上述
事项的基础资料,了解高管薪酬讨论和核定的过程,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事项,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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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
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引导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
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高管薪酬与激励措
施,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另外,经核
查,未发现公司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认真履
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赋予的职责,结合自
身专业优势,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加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加强对证监会、交易所等上市监管及法人治
理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促进
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独立董事:何焕珍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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