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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04-2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杨衍

超、独立董事贝政新和独立董事刘勇。杨衍超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与审计机构就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会

议审议:1. 内控内审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2.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4.2022年度报

告;5.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7.2023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8. 2023

年度财务预算;9. 2023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2)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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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会议审议:1. 2023年一季度内控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2.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及半年度财务预测;3.2023年一季

度报告。

    (3)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1. 2023年上半年内审及内控工作开展情况;2.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情况及全年盈利预测; 3. 2023年半年度报告。

    (4)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1. 2023年三季度内审及内控工作开展情况;2. 2023

年前三季度财务情况及全年盈利预测;3. 2023年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审计人员

业务素质高,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建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同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控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和内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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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汇报,对公司内审和内控工作进行了指导。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内控内审2023年度工作汇报、《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

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

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4、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

行了法定职责。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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