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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1-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 二 四 年 一 月

                 1
                                  目       录

股东大会议程........................................................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2
                             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主持人:范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及来宾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否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
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
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
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
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
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
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
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
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
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

                                     4
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
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




                                     5
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朱剑先生、朱建根先生到龄退休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控股股东苏州

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陈文颖女士、蔡思达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

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陈文颖女士,1983 年 1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

科,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苏州建工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2010 年 9 月

至 2018 年 10 月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二、蔡思达先生,1990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

生,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融科技部)副总

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理财规划部

销售经理、信托业务总部业务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任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部业务经理,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



                               6
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

融科技部)副总经理。

    经审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

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亦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的履行董事的职责。两位候选人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

式履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本议案需分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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