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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股份:金田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3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鉴于公司原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徐卫平女士的辞职,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独立董事吴建依女士、董事徐卫

   平女士变更为独立董事宋夏云先生、独立董事吴建依女士、董事翁高峰女士。其

   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宋夏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

   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积极尽责,共召开 5 次工作会议,

   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2023 年董事会                        就年审工作与审计机构进行事前沟通,会议商讨了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1 月 9 日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会计师独立性
  一次会议                           等内容。
                                     1、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董事会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4 月 26 日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次会议
                                     6、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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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 年董事会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8 月 21 日   2、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
  三次会议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2023 年董事会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12 月 8 日
                                     2、关于拟选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年报审计

   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选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并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华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

   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提议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年报审计

   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审计委员会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

                                         2
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认为北京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选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计划,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

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

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听取了审计机构的

意见,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讨论,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

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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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通过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地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的诉求及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

工作,为各方提供充分沟通的便利条件,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履职了监督指导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

委员会各项工作。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职能,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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