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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范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19 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范建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立义先生、范岳英女士和杨俊先生与唐山金控产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产发”或“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的了解本次交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的变更安排
    协议当事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一、删除《股份转让协议》第 2.2 条“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中的第(3)
项先决条件,即删除“(3)本次股份转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二、《股份转让协议》第 3.1 条“转让价款支付流程”中的第(2)项修改
为“(2)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以及本次股份转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
确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至本次交易价款总额的 40%到共管账户,
即人民币 296,884,745.1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陆佰捌拾捌万肆仟柒佰肆
拾伍元壹角)。”
    三、除上述内容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补充协议未约
定的事项,仍应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签约方为企业的)、自然人
签字(签约方为自然人的)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壹份,
其余备用,各份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