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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港股份: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03-29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查阅了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局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资料,审阅了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
务报告,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商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
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25.5 亿元(持股比例
51%)、24.5 亿元(持股比例 49%),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招商局财务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完成了工商注册
登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11000071782949XA;金融
许可证机构编码:L0125H211000001;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B 栋 15 层 1501 号。

    目前,招商局财务公司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有 12 项,
具体为:(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
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四)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七)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九)从事
同业拆借;(十)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一)有价证
券投资(固定收益类);(十二)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二、招商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招商局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
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招商局
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
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
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
提条件。

    具体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招商局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
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招商局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
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
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
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
况进行监督,审阅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
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
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
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
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
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
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
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
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
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
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登陆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
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
的完整性。招商局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
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
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
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
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
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
对。

       2.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
理,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各项信贷
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
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来讲包括:

       (1)授信

       招商局财务公司每年对年度授信进行总量控制和结构
管理。招商局财务公司每年根据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及招商
局财务公司资金状况,确立授信规模和授信范围,确保授信
总量合理,结构均衡。成员单位授信审批遵循“先评级、后
授信”原则,并需经招商局财务公司授信审查委员会、有权
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生效。

       (2)自营贷款

       招商局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
款业务,自营贷款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
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
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
查后,报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
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
信用、抵押、质押等不同担保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
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
兑业务严控信用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
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贸易背景及债
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
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
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贸易背景及
债权债务关系,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
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纳
入风险资产范畴。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客户提供保证
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
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
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
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
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招商局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
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
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
招商局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
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作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
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3.内部稽核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
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
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招商
局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招商局财务公司各类业
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
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招商局财务公司的稳健运
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
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防范相
关风险。

    4.信息系统控制

    招商局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 等
功能区划分,分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
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
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
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 CA 密钥认证方式登录;使
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
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
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
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招商局财务公司已获
得与 24 家银行采用专线方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
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各项业务
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
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招商局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招商局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79.60 亿元,所有者权益 67.21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510.83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4.07 亿元,净利润 3.12 亿元。

    (二)管理情况

    招商局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在全面风险管理
的框架下,通过常规稽核和专项内审、制度建设管理、内控
建设与评价等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夯实招商局财务公司内控
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招商局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
合规定要求。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充足率              ≥10.50%         15.08%

         流动性比例               ≥25%           41.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    ≤80%           68.35%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2.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9.14%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     ≤100%           17.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            0.0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60.5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5%
   (四)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款
127.41 亿元,贷款无;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存款
17.60 亿元,贷款无。

   (五)上市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
存款余额约 21.02 亿元,在其他行存款余额约 31.26 亿元,
在招商局财务公司存款占公司存款总额的 40%;股份公司在
招商局财务公司贷款余额约 17.16 亿元,在其他行无贷款余
额;股份公司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股份公司与招商局财务
公司的存款、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在关
联交易额度范围内。2023 年度,股份公司在招商局财务公司
的存款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未发生因招商局财务公司
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股份公司认为:招商局财务公司具有合
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未发现招商局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规
定要求;招商局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规定经营,建立了比较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未发
现招商局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股份公司在招商
局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
控。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