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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3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0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
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
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
整,将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张谨女士变更为董事张延成先生,任期自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非关联董
事表决通过,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