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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黎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9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4年2月8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0,300股,占公司总
股本146,880,000股的比例为0.054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78元/股,最低价
为11.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16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
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的比例为0.05467%,回购成交
的 最 高 价 为 11.78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11.57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40,16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