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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09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
序
                                    议案名称                           东类型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2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5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本次会议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请参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55       台华新材             2024/4/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栾承连
    联系电话: 0573—83703555
    传真: 0573—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4 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12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