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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告编号:2024-029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13,578,494股,
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0,369,769.55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283,243,893.34元,公司2023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当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99%。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同时
结合《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决定2023年
度不再另行进行现金分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也充分
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 2023 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促使监事勤勉尽责、权责一致,拟定公司监事的薪
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级别领
取对应的薪酬。薪酬=固定薪资+绩效薪资,固定薪资按照年度计算并按月度发放,
绩效薪资按公司规章制度考核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
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对本次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 2024 年
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