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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风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04-1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家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领域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

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家华先生,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

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工

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

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 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

过 12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包括 3 次现场会议和 2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共审议通过 33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3 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 1 次,会议出席率

均为 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共

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

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

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和股权激励方案中

的会计处理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供最新的财税政策动态给予

参考。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

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

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

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

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 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

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

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

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

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

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 年 9 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

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

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

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1 年

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

商贸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

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

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

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

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

动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

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2023 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

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
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

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 2023 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家华
                                                       2024 年 4 月 15 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杰)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

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

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杰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专业

硕士学历。曾任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日

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3 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

过 12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包括 3 次现场会议和 2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共审议通过 33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3 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 1 次,会议出席率

均为 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共

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唯一的独立董事委员,本人就公司年度总结和经营计划等议

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

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认

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战略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

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

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

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

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与中小股东沟通。2023 年度,本人先后于 4 月 14 日、8 月 21 日、10 月

23 日出席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 年第三

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积

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

外,本人积极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春风动力的

评价。

    2、参加实地现场考察活动。2023 年度,利用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及门

店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主要产品销售等情况进行调研,主动了

解公司经营产销状况及所处行业发展态势;为了解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本人实地了解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情况,并向公司管

理人员了解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金额、增加实施地点等具体情况和

原因,上述进展情况均符合募投项目实施规划。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 年 9 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

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
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

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1 年

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

商贸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

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

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 4 月、8 月、10 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

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已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3 月、10 月,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 年 3 月、4 月,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六)2023 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

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

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

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 2023 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杰
                                                       2024 年 4 月 15 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国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

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

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国华,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本

科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1985 年至 1995 年,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

年至 2004 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 年至 2008 年,任浙江泽

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 年至 2011 年,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

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中对于出任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3 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

过 12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包括 3 次现场会议和 2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共审议通过 33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4 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 1 次,会议出席率

均为 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共

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

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

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结合新《公司法》等最新法规

动态,就股权激励考核程序、薪酬制度与发放程序、提名高管程序等议题与其他

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召

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

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

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

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

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3 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

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

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

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

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

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

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 年 9 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

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
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

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蓝石 2021 年

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誉鑫

商贸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上述

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

大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

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

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

动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

金并实施 2022 年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2023 年春风动力未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

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

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

人员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 2023 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国华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