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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为科技:202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19  

公司代码:603496                                                公司简称:恒为科技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采购业
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工程项目、生产外包、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报错金额≥合并利   合并利润总额的 2%≤报错金额<合     报错金额<合并利润总
 利润总额
                  润总额 4%          并利润总额的 4%                     额的 2%
                  报错金额≥合并营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1%≤报错金额     报错金额<合并营业收
 营业收入
                  业收入总额的 2%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2%             入总额的 1%
                  报错金额≥合并资   合并资产总额的 0.5%≤报错金额<合   报错金额<合并资产总
 资产总额
                  产总额的 1%        并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
                      到和超过重大错报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
                      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合并利润总额的 3%≤损失
 影响合并利润总额的      损失金额≥合并利润                              损失金额<合并利润总
                                               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总额的 5%                                       额的 3%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
 重大缺陷             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
                      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
 重要缺陷          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
                   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本年度内控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对内控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影响;公司就报告期
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执行整改工作。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
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后
续的内部控制实施中继续予以关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待改进事项,对公司整体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内部控
制检查中发现的业务流程优化及执行规范性有待提高的问题,通过持续跟踪督促,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供有效保障。针对本年度内控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在下一年度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及效果。
2024 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优化,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加强包括控股
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子公司在内的内部控制检查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沈振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