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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通脉: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1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 通脉        公告编号:2024-006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2日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4
年3月19日以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董
事长李学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薛霞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 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
    经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
于鹏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于鹏超先生当选独立董
事后接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学刚先生
兼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8)。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史永勤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通国脉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4-010)。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