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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康隆达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2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2 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上年度共承办 15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主要行业涉及:(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
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信息
                                   开始从                      开始为本
                         成为注                                           近三年签署及复
项目组成                           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公司提供
              姓名       册会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员                               公司审       业时间         审计服务
                         师时间                                             计报告家数
                                   计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
              章祥       2011 年   2009 年     2013 年 11 月   2020 年        超过 10 家
  人
签字注册
             徐云平      2014 年   2016 年     2016 年 1 月    2021 年        超过 5 家
会计师
质量控制
             王其超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7 月    2022 年        超过 10 家
复核人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 6 次,涉及人员 21 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5 人。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
务和其他业务。其中涉及前述项目组成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对在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
                               深圳证券交
         2022 年 3    自律监                 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能对招股说明书、审核
章祥                           易所上市审
          月 15 日    管措施                 问询回复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核查验证,履行
                                 核中心
                                             特别注意义务等问题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
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
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
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
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
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
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与中汇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
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
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会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
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
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
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
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
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
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
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
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
稿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
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
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
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
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
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
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
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没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