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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3%暨回购进展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 3%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
冠新材”)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 2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增加为“不
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1.4 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
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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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22.88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259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1.0196%,购买的最高价为 15.20 元/股、最低价为 9.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 7,969.957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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