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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

         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由公司为天津博迈

         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天津开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余额合计

         为 9.50 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下同),占公司 2023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58%;公司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

         (项目履约担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 2024 年 4 月 17 日汇率 1 美

         元兑换 7.1025 元人民币计算,下同)余额合计为 26.42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2.27%。

         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 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近日,公司
         与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授信机构         保证方式     反担保情况      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                                                              2024/04/17-
 公司                           25,000   份有限公司天津   连带责任保证       无
         程有限公司                                                                    2025/03/26
                                         开发分行
           合计                 25,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

         中信保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

         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3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

         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77245U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16 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9 年 7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
   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
   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848,028,298.25 691,191,129.74 3,156,837,168.51 1,337,356,241.12 -110,240,955.67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的

   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佶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
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债权确定期间:2024-04-17至2025-03-26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为债务人办

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

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天津开发

分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新增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总计2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

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

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92亿元人民币,占公

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7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
总额为17.5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0%;公司

及子公司项目履约担保总额为26.4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82.2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

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