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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持股
份”)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
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完成,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


                                  1
计,最终发行时间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
255,319,48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未考虑其他因
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的变化。

     5、本次发行数量为 35,211,267 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6、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 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
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
等情况最终确定;

     7、根据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2023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为 8,708.12 万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8,198.74 万元。假设 2023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3 年 1-9 月净利润的年化数据
(2023 年 1-9 月数据的 4/3 倍),对 2024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①与 2023 年度持平;②比 2023 年度增长 20%;③比 2023 年度下降 20%。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净利润之外的其
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2024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
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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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股数(万股)                  25,531.95         25,531.95           29,053.07
假设一: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11,610.83           11,610.83       11,610.83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0,931.65         10,931.65         10,931.65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5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45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43               0.43              0.3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43               0.43              0.39
股收益(元/股)
假设二: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增加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11,610.83           13,932.99         13,932.99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0,931.65           13,117.98         13,117.98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5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5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43               0.51             0.47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43               0.51             0.47
股收益(元/股)
假设三: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减少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11,610.83            9,288.66         9,288.66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0,931.65            8,745.32         8,745.32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36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36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43             0.34                   0.31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43             0.34                   0.31
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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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的股本总额会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若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幅度的增加,则
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
务指标)将受到影响,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资金需求将显著增加,公司有必要通过股权
融资补充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公司可以进一步扩充资本实力,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巩固和
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参见《中持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
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的综合环境服务商,以“创造安全、舒适、可持续的环
境”为使命,致力于通过内生及外延式增长,不断增加业务内容,以期构成完
整的城乡环境价值创造体系,为区域环境建设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主营业务
为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综合环境治理。主要服务有环保
基础设施建造服务、运营服务、技术产品销售、环境综合治理服务。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工
程 EPC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
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构建完整城乡环境价值创造体系、为
区域建设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的使命征程添砖加瓦,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4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才储备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为环保行业的老兵,具有丰富的服务和管理的经
验,同时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动向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较强的洞悉能力,
为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应对环保行业的新挑战奠定了基
础。同时,公司内部还培育出一批在环保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层骨干,其中
很大一部分都是和公司一同成长起来的,并且这些优秀的人才都长期在客户
端,与客户在一起。他们热爱环保事业,热爱技术,对技术的理解能力高,并
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运营经验,能够综合的运用技术,为客户解决问题。


(二)技术储备

    公司以技术创新和技术领先为发展核心,经过不断的研发与项目实践,形
成了以概念厂为引领的未来水厂建设运营技术体系、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
技术体系、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同时,公司在溢流污染控制和
城市智慧管网等方面也实现了突破。公司与温华环境、清华大学共同研发完成
的“多效澄清技术”,以及由公司与清华大学等共同研发完成的“污水处理厂纳米
絮凝原位扩容技术”可解决溢流污染造成的水体恶化、断面不达标的掣肘难题。
公司管网团队利用智联终端稳定采集、即时处理、可靠分析管网运行数据,为
城市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决策支撑。


(三)市场储备

    公司围绕贴近客户、创造客户体验的服务业拓展逻辑,不断迭代区域中台
的发展模式,把能力建在客户端,目前已经构架了京津冀、河南、长三角、安
徽、陕西、深圳等区域中台服务组织。这种组织形态能够引导公司更高效地为
前端赋能,在更广阔的维度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即时共享信息、策划团队战
斗;同时,也能深度理解公司总部的战略思考逻辑,并就决策的执行与总部保
持高度共鸣与协同,以此构建起一个更具支撑力的创新迭代体系;加之,公司
长期深耕客户,追求极致的客户体验,坚持把能力建在客户端,通过与客户直

                                   5
接的、高频的互动,客户对公司的感知不断强化,为本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
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
回报提供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
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
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
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 EPC 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
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

                                  6
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
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
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
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
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
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七、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保证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
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
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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