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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履职报告2024-04-3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沃健、黄中
    荣、非独立董事周宝聪,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沃健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第二届审计委员                 议案》
                  2023/3/10                                                           一致同意
  会第七次会议                 5.《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阅审计意见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
第二届审计委员
                  2023/3/15    与立信会计师交流审计意见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             一致同意
  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审计委员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3/3/30                                                           一致同意
  会第九次会议                 2.《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2023/4/24    1.《关于 2023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3/8/18                                                           一致同意
会第十一次会议                 告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
                 2023/10/20    1.《关于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会第十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立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
作。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
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
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
任立信担任公司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检查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对外报出财务报告,与公司财务及
审计人员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
促,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发挥监督职能,持续对公
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督导,同时加强与公
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