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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创微纳: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票方
   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
   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
   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由“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调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
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7,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50.00元/股,最低价为44.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05,835.70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
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
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
况下,公司增加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
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将回购期限由“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调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
数量和回购期限等相关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实质变化。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
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
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具有合理性、必
要性及可行性。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延长回购期限的议案》,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
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
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
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