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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通
过电子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召集人对此次召开紧急会议
已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
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唐秀娥、侯艳萍,
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
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唐秀娥、侯艳萍,
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
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
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唐秀娥、侯艳萍,
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全
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30.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27.57%股份的股东中
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新增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
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关于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