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安旭生物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
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3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7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5,584.6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
《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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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截至 2023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1 月 30 日累 11 月 30 日实
计投入金额 际已投入比例
年产 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
1 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 25,139.43 16,879.79 67.14%
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2 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 3,996.15 3355.77 83.98%
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022.77 1,196.52 14.91%
4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3,740.24 19.24 0.51%
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1.20 100.02%
6 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 50,786.26 23,040.04 45.37%
发生产项目
合计 96,684.85 49,492.56 51.1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
1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
2 2022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术改造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4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1 月
5 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2024 年 1 月 2025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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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
设项目”是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办公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来实现产
能扩充。所涉及的厂房主体工程于 2020 年 9 月开工,2021 年底生产线设备底陆
续完成进厂和安装,2022 年 2 月通过环评验收,同年 4 月通过消防验收,2022 年
5 月主体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总体建设进度符合项目进度
规划。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尚余部分辅助工程、装修尾
款及硬件购置费等。
2、“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杭州生产
基地的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淘汰自动化水平较低的生产设备,配套自动化程
度更高的组装流水生产线,同时引进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内部资源优
化配置。目前尚有部分智能化软件等在持续推进中。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研发组织架构基础上新建高标
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免疫层析研发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纯化实验室、检测实
验室、冷库实验室、SPF 动物实验室,引进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打造一个集技
术研发创新、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职能于一体的研发平台。目前尚有
部分研发设备软硬件在持续推进中。
4、“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是在休斯顿、默尔斯、迪拜、威尔明顿、
新加坡市、北京、广州、成都、青岛新建国内外营销与服务中心,为现有海外客
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地化”营销与售后服务的同时,提升公司国内业务在整体业
务中的比例,促进国内外业务的均衡发展。目前已在美国、新加坡、北京完成了
子公司的设立,近几年因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的影响,铺设各营销网点的进度受
到了延缓未达到预期,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拓展国内外营销网络及服务中心,进一
步提升公司销售规模。
5、“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
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对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均具有重要意义。该
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全球性呼吸道传染病导致办公楼、
厂房和员工食堂等内外部装修等尚未完全完工,研发、生产等设备尚需进一步采
购及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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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
划金额 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与服
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和“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三个项目
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 POCT 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
现已形成从上游核心生物原料到诊断试剂、仪器的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是国内少
数几家在国际市场能够与跨国体外诊断巨头竞争的中国企业之一,具备了在国内
外市场全方位发展的竞争实力。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
模,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拓展国内外营销网络布局,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
风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快速
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凭借 15 年的技术研发和国际市场开拓积淀,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募集资金
项目奠定了基础。公司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自主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以及稳
定的研发团队,能够保障公司内部研发工作的持续进行,同时国家产业政策也鼓
励发展技术领先的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营销网络在国内外的持续布局,也将进
一步拓展公司的市场规模。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也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
求,伴随着公司在全球市场的不断开拓和发展,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
全方位的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体外诊断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
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
资进行适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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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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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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