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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4-04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22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5,由董事长路新春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累计已回购股数                               29,095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2%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4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0.69 元/股~172.4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60 元/股(含),回购
  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和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29,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8,933,383 股的比例为 0.02%,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 172.40 元/股,最低价为 170.6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994,720.6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