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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埃夫特:埃夫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18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28,337,421.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442,544.45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894,876.8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
销协议》,以及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894,876.85 元,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113,542.50 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
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对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投资总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    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资金
                                           元)        (万元)        额(万元)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
   1                                     43,692.50       43,692.50       34,589.49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
   2                                     33,447.00       33,447.00       18,000.00
          能建设项目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
   3                                     36,403.00       36,403.00       20,000.00
          目
                  合计                  113,542.50      113,542.50       72,589.49

       对于上述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仍存在的资
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
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提前归还临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
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